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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上超速没到10%听说只警告不扣分,这条新规是不是所有路段都能用?

2026-07-15 12:59:01 浏览次数:1
详细信息

需要结合具体路段的具体规定来判断,并非绝对的“所有路段都能用”。

以下是对您问题的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限速规定】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记分标准】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一)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三)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一、关于“新规”的适用范围

您所提到的“超速未达10%只警告不扣分”的规定,主要来源于最新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该规定统一了全国范围内的记分标准,具有普遍适用性。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所有路段都能“只警告不扣分”:

二、“警告”的性质与适用

三、结论与建议

综合以上分析,您所听到的“新规”主要是指全国统一的记分规则,对于普通小型客车在普通路段超速未达10%的,一般不记分。但这并不等同于“所有路段都能用”,也不等同于“只警告”。在特定路段,该规定可能不适用或有所调整。

建议

谨慎驾驶:无论“新规”如何,安全驾驶是第一位的。严格依照道路限速标志行驶,尤其是在特殊路段。 了解路段信息:在进入不熟悉的路段前,注意观察限速标志和路况提示,了解该路段的特殊规定。 理性对待“警告”:即使是被处以“警告”,也意味着存在违法行为,应及时纠正,避免再次发生。

总之,该规定在全国范围内有统一性,但在特定路段存在例外情况,驾驶人仍需谨慎遵守各路段的具体限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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