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非常核心且普遍存在的困惑,其根本原因在于专送骑手和众包骑手在法律上被认定为两种截然不同的劳动关系。
简单来说:
下面详细拆解两者的区别和背后的逻辑:
近年来,随着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日益突出,国家正在积极推动政策改进:
结论: 目前,“专送能认工伤,众包不能”的根本原因是两者在法律上的身份界定不同。专送骑手因其更强的从属性被视为“雇员”,受劳动法保护;而众包骑手因其灵活性被定义为“合作者”,目前主要依靠商业保险和民事侵权赔偿来应对工作风险。这种差异反映了平台经济用工模式与现行劳动法律体系之间的衔接难题,而国家的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正是为了解决这一难题而进行的重要探索。